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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一停,听一听,我们共同的频率

Friday, 21 September 2012

我很好,那么你呢?

爱,恕我用我简陋的辩论剖析来解释
有很多定义,有很多标准,甚至有很多防线

爱的定义:
他的:可能是博爱,伟大的爱,放手给你去追寻自己的幸福。
她的:可能是要占有你,若有天你爱别人了,她就不会爱你了。

爱的标准
他的:可能平时对你忽冷忽热,平时若隐若现,可是你有事,他必定赴汤蹈火。
她的:可能每天都对你很热情,听不到你的声音就赌气。

爱的防线
他的:可能你只要跟别人亲热了,他就心怀芥蒂。
她的:可能就算要她苟且偷生,没有名分,只要地下室你还爱她就满足了。

上述的解释,全部前头都有个可能,只因每个人的定义,标准和防线都不同。
恕我解释的不够全面,抑或错误,我尽量了。

就算是每个人对爱的定义,标准和防线都不同,可是遇爱时,原来有很多通病。
爱之所以有通病,是因为定义,标准和防线不能达成共识默擦而形成的。

通病一:
陈峰在面子书写:人在面对感情的事情时,容易变得愚蠢。。。
不是吗?女强人也甘愿做你背后的女人,哪怕你一事无成,穷困潦倒。
不是吗?他愿意为你放弃家族生意,脱离父子关系,和你远走天涯。

通病二:
爱着时,受一点伤,就会哭得死去活来,肝肠寸断,
比苍天还凄凉,比水喉头还源源不绝,比覆水还难收。

通病三:
张小娴说:多数失恋的人都会说:我不会再爱一个人了。

看到第三个通病,我笑了,张小娴总是在对的时间让我觉得贴切。
然后在张小娴那句的后半段写着:
今天回首,何尝不是喜剧?情尽时自有另一番新世界,所有的悲哀不过是历史。

当然爱情的通病还有很多,至于其他千奇百怪的就不叫通病,
那些叫病态,因为不是每个人都会有。

看到那回首的场景了吗?
原来末世繁华后,全都是历史。



谁当初以为血泪可感动一个不爱你的心?
原来加拿大的枫叶,摇曳了秋天的美。

爱,原来不是每天跟你简讯多少次,交谈多少通电话,不是厮守
而是我们在末日前夕邂逅时,都还是能重新再耗,不尴尬。

听,《我很好,那么你呢?》王心凌
明白,要渐渐,才深邃。



Thursday, 20 September 2012

我的部落史。

嗯,我写部落格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对我来说,是蛮久了,如果我用部落格的篇数来算的话
第一个家,第二个家,加第三个家都有上千篇。
就中三开始写,几年了。
当中停了又写,写了又停,搬了第一个家,又搬第二个家,再搬到我第三个家
可见我的部落历史是有些凌乱的。

凌乱与否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每个部落格都会有个我自己很喜欢的标题。
被关闭了的第一个家标题写着:
“若那一滴滴眼泪是心碎的碎块,你可否听见滑落脸颊碰触空气的响亮?
当所有顷刻夺眶而出,心房的痛楚也许就会荡然无存,芳踪杳然。
它,终究是有重量的”

当然之前第一个家换了十多个标题,都忘记了,去找回反而找不到
找到了一大堆无聊透顶的幼稚博客,让我哭笑不得。
我绝对可以说当初的幼稚绝对可以和柯腾媲美!

第二个家的:
“你终于学会,孤芳自赏,在那个不爱你的人之后”

直到第三个家的:
“若月老会怜悯你的深情,那当初祝英台不会被辜负,
三毛就不会殉情,你就一笑奈何吧”

第三个家的标题是霎时在胡思乱想想到的,然后才有开第三个家的冲动。
起因是最近身边都有出现了很多深情的人,可最后都不善而终,
所以有了这个问天地,鬼神都解不了的无奈。

对我而言一个部落的标题是吸引你继续往下读的开始,也就是外在美的意思。
它让你知道了,这篇博客是多愁善感的王子,还是意气风发的公主,
抑或文绉绉的诗人,平日无聊的写手等。

而我是哪一种?当然是无病呻吟最贴切不过了~



部落格,不是为了写给别人看的,而是写给以后的自己,嘲笑的
就好像张小娴说过,她不敢看回她昨天,去年甚至以前的作品,因为有太多不完美了。
然而在这本叫时光的博客里,给我们以后在夜阑人静,寂寞难耐的时候,
细读和嘲笑当初的懵懂无知与年少轻狂,
当让还有慰籍那不堪的,深情。


特别喜好

谁没有特别的喜好?
我也不例外。

今天要告诉大家的喜好
当然不是浪子说他喜欢漫游,也不是画家说他喜欢毕加索。
而是属于个人不会和太多人不谋而合的喜好,无厘头的。

我的喜好是去理发店,去些有格调的咖啡屋。
翻翻那里摆放着的杂志,听听那里播放的歌曲,看看那里设放的小品。

因为总是在家里没有耐心的把一本杂志从头仔细咀嚼,
所以惟有在理发等待间细赏。
因为总是在家里开着音乐盒没有把一首新歌听完就按走,
所以惟有在咖啡屋重新认识它们。

在店里翻开杂志才开始跟上些八卦,又让自己增添了些潮流感。
嗯,感觉很不错。
你低头的时候,搞不好有人被你专注的神情所吸引。

在理发店里或在咖啡屋里,偶尔听到了久违的旧歌会不知觉的跟着低吟。
心中难免有种,诶,我们终于重逢的甘味。
久久听一次终会有中余音绕梁的欲言又止。

总觉得他们店里的音量恰到好,他们播的歌可入耳,

主流的也好,非主流的也罢,至少每次都是怀着一个不同期待的心情,
诶,这首是XXX

至少不用在家犹豫着要选哪一首来听,要戴耳机还是凭空播,不会太刺耳还是太小声没感觉。
也许你也会有和我同样的情景。

偶尔我们都忘了某首歌似的,忽然经店里一播才回家猛找音乐盒。
霎时又多了一份成就感,因为找到了可以足够我听上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的歌!



买一个LOMO拍下每间店的小品摆设
以后可以当作明信片送人,何乐而不为?
你喜好可否和我一样,都喜欢与杂志和音乐不期而遇?
也许。


谁的脸孔。

疲惫的三天连续考终于熬过去了,别担心,别开心,还有两科,让我哭笑不得。
也不知该干嘛所以就写部落。

霎时在走路间想到曾经有人说:厌恶了爱情的脸孔
霎时在走路间想到歌手曾经唱过:你爱的只是爱情的脸孔。
霎时在走路间想到有人问过:什么是爱情的脸孔?

谁曾经迷思爱情的脸孔是什么一个文艺的画面?
让你相信抑或憎恨爱情的她,原来就是爱情的面孔,看你在热恋还是失恋罢了。
热恋当然其脸孔缤纷色彩;失恋暗淡无光。

霎时顿悟,什么是爱情的脸孔?原来是小说家,写词人的描绘而已。
原来没什么爱情的脸孔。
还是以前我想象爱情的脸孔,不是我现在知道的答案,所以说爱情的脸孔不存在?
不知,也许。

脸孔不脸孔,
看清楚她现在的脸孔,因为是她让你陷入万花筒,
因为她在往后也许让你不再向往爱情的脸孔。

有的看的时候,就该清楚的一目了然,爱情的脸孔。
它也有过渡的时候。
霎时明白,青春,脸孔与烟花,不相伯仲,
让人执迷不悟。




听着蔡健雅的《路口》,开头的歌词写着:
就当作这十一年的光阴蹉跎,我不再温习每次深情的交错。
霎时想着,十一年的光阴蹉跎后,
爱情的脸孔是怎样都不重要了吧。

原来是才女陈绮贞的词。



Tuesday, 11 September 2012

第三个家

才不到一年我又搬家了,这是我第三个家。
一生人有多少个家?可以有很多个
身边的朋友夸张的有住过西班牙,再搬去加拿大,最后定居马来西亚。
身边的朋友没有上述般夸张的有住过关丹,搬去马六甲,再回到芙蓉。

曾离乡背井到海外求学的学子,有第二个家,宿舍。
成家立室后的佳人,有第三个家。
一生人有多少个家?不晓得,只要有归宿感就的了,不是?

其实我真的真的很懒惰写部落格,偶尔状态还可能写下。
原因基于现在的人看不懂我的胡言乱语。
没关系,伯牙绝弦不用昭告天下。

不堪回首的家,或秘密太多的家,像快成为了凶宅,快离开。
当然一点都不恐怖,只是我们都有离开的时候。
搬着搬着,我们开始爱上了搬家的乐趣,一起油漆,一起买家私。
搬家,也可以毫无目的的,
如果你有注意我的第二个家写的:三分钟热度 :)




给你我的地址,不要常来,打扰我的安然无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