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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17 October 2012

茫盲

“青春是一场无知的奔忙,总会留下颠沛流离的伤,我多么希望明天有太阳,灼烧我那腐烂的梦想。”
在面书看到这一行字,霎时觉得与我刚颁布下来的成绩变成形影相吊的影子。
那影子有多长,青春的惆怅就也有多长。
总是在奋身追逐梦想,满足期待,不敢颠覆传统的青春。
原来所谓的传统青春就是要你有颠沛流离的伤。

今天的雨一直下,一直下,从下午到傍晚;晚间继续,到现在依旧听到屋外滴滴答答。
收到了包裹,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在想,有什么开心的事,今天就尽情的欢笑,明天成绩发下来就像现在的雨。
谁撕心裂肺,谁椎心断肠,谁还没看开,谁仍执着。
我是没什么执着了,不是因为我看开,而是我就像《顽石》最后一段歌词写得:不懂感受痛。
怎知道,成绩在没有心理准备下发了下来。

平时的奔忙,的确留下颠沛流离的伤,叫青春情何以堪。
忙上课忙功课忙活动忙应付师长。

不再为赋新词,只是猜想青春何时到尽头,何时麻木那不上不下的感觉。
我多么希望明天有太阳,灼烧我腐烂的梦想,重新不再把成绩当作梦想。
我不再勉励自己下次再接再厉。
我要明天的太阳。




何时我才能从忙,变茫,再变盲。
青春不混混噩噩,不醉生梦死;认真你就输了。




失恋33天

有没有人,每一天都数着他们到底失恋了多少天。我想,应该没有。
不过倒是会记住失恋的那天然后某天忽然想起,才发现原来失恋了XX天,
若你记起的天数是刚好过了一年两年那就好,三四年更好,若才过了一两个月,那你就得重新努力的把这段旧的感情也遗忘。
今天我看得这部的电影名字叫:失恋33天。
我在网友部落看到她的介绍才去看得。一开始的桥段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至少有点新鲜与创意。

当然我把《第一次》和这一部电影做比较的时候,我选择了前者。
当然他们不应该放在同一个平台上,然后拿来作比较,虽然两者都是爱情故事。
因为一个在新恋的甜蜜期,另一个在失恋的凄美期。
当然《失恋33天》的故事情节比较普通,可是唯一能胜过其他爱情故事的地方就是它每一个桥段要带出的讯息很深刻,有思考的空间。

我不想在这里写我那平凡影评,就像吴子云在《猫空爱情树下》也形容不了那间咖啡馆里头的曼巴是怎么一个什么味道,
就算朋友个个都觉得不好喝,很苦,还是不甜,他还是觉得曼巴有无法形容的棒。
也就是我现在不懂要如何形容这部电影,硬要我说,我只能说:不错。

最近的大陆电影是才刚崛起,还是我太迟接触,是后者吧。
拍出来的感觉都很对味,很细腻,很文艺。
如果你想看,可以点击这里: 失恋33天

里头我只记得一句俗气的对白,就是:时间能治愈一切,虽然我无法告诉你这时间有多长。
对啊,时间的确是万能呢!一对相恋七年的情侣能最后分道扬镳,形同陌路,怎么不能让你忘记失恋?
问世间有什么是地久天长的,当然失恋的痛苦也不会缠绕良久。





爱有多缠绵绯恻就有多伤人
失恋33天后,就有另一个人对女主角说:若你一有事,我会在你不到一米的地方,
是一件幸福以及幸运的事。




Tuesday, 16 October 2012

想要

如果说男人想要女人,金钱与地位。
那我会说我想要一部相机,笔记型电脑和随身听。

我要一部相机,拍下沿途的风景,拍下曾留下的足迹,拍下我下一个萍水相逢的友人抑或露水情人。
那一部相机,要用来告诉全世界我近来的日子,而我近来的日子游遍了欧走领土,将会踏足撒哈拉沙漠。
那一部相机,要用来拍摄在我的部落看图写故事的照片,好让记忆依旧鲜活入昨。
张小娴写过她旅游不喜欢拍照,因为她说美好的风景会在脑海历历如绘,如果记不起来的,也没有必要将它拍下,因为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我却不像她,我有健忘症,所以要很多立体的东西来勾回我的往事。
况且拍照也是我兴趣之一,当然不是自拍。

我要一部笔记型电脑,写下我周游列国的史迹,写下当天我的感受与想法,写下来到一个陌生国度的思念。
那一部笔记型电脑,要用来给我上网检查我的电邮可否有人突然想起浪迹天涯的我,给我用来写部落格。
那一部笔记型电脑当然还要储存我庞大的照片,还有和外界通讯的工具,因为我不打算带电话了,有什么用文字沟通,好不?

我要一个随身听,让音乐伴随我游荡,因为我知道一个电视剧感人,配乐的分量是不可磨灭的,当然你也会因为那个电视剧才喜欢那首歌。
所以可见音乐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当然当我流浪的时候也不忘假装前方是一幕幕人生电视剧,而我的随身听就是配乐。
一个国家的灵魂就在于他们的文化,透过音乐传递文化是最直接的方式。
一个随身听也许能让我更贴切的走进抑或体会他们人与人,建筑与大自然的风情。

除了要一部相机,笔记型电脑和随身听,当然浪子最重要的还是要有一颗肯浪荡的心,
要不,就算是旅行十天也会不习惯地惦记起家乡了。



带我远离城市的钢骨水泥,带我远离古色古香的建筑。
我只想去一个特别的地方,天涯咫尺的地方。
听着《Not going anywhere》,这部落的主题曲。



随写


我喜欢下雨,毛毛细雨,倾盆大雨。
因为我知道雨后不是有彩虹,而是有风拂。
我的脸颊,全身毛孔都迫不及待迎接那阵阵凉风。 
下了雨的苍穹,也格外晴朗,而不是煦热。蓝天与乌云参半,原来是暖和。

听着她部落的歌曲,欣赏着她的小品,很惬意,我只能说她把她的部落经营的很棒,很有个人风格。
霎时发现她的部落都是描写她的生活点滴,而我和她最大的不同就是我刚好和她相反,都鲜少写自己的生活点滴。
当然,这里的生活点滴指的是生活上一些事情的想法与感受,而不是报告你今天的早午晚餐是什么。

今天的天气和她部落的音乐可以结婚了,相信必定地久天长,因为是天作之合。
谁说的呢?我主观的认为。
假期很快就要结束了,不能说快乐的日子过得特别快,因为我这个假期也没什么兴奋至极的喜事,
只能说颓废的日子过得特别快。我颓废了将近三个星期。
头脑也快要残废了,说真的。表情可能还没僵硬,因为看太多电视剧,喜怒哀乐至少还能做得出来。
没关系,反正我不像莫言要拿诺贝尔奖,要发表什么伟大的论文,只是做一个普通的人就得了。

这个假期参加了一个台湾壮游的计划,表哥介绍的。
就是要你写一份报告书,你要怎么卖点似的介绍台湾的特别之处,评估的范畴包括创意分,实践度等。
当然你的报告书的主题要详细说明,为什么他如此特别,然后写下你在台湾那十天或者更多天数的行程与费用。
如果中选的话,你将会获得两千美金,扣除税务,应该还剩四千多给你在台湾之旅花。
当然参加这个壮游计划不是空口说白话的,你还要在中选后,去实践你计划书里头写的十天之旅甚至更多。
你必须在事后以面子书,部落,抑或视频的形式宣传才算大功告成呢!
而这项计划必须在今年年尾完成,所以如果我中选的话,就会再一次去台湾啦!天晓得我又没有那么幸运。
那个计划书花了我两三个钟头的时间。有点累人。天下没白吃的午餐,你知道就好。
还有十天就公布成绩了,敬请期待。

她部落的音乐还在盘旋耳际。
直到我这篇部落写完为止。
现在的天气很好,很想出外走走,出外走走。

现实像牢笼,时空像时钟。
你走不出牢笼,你扰乱就慌乱。
生活原来就像守株待兔。

Monday, 15 October 2012

永恒

我和你在坐在咖啡馆的一个落地窗角落。
你说:世界上只有永恒的爱,没有永恒的爱情。

我们都有爱人的能力,从初恋,分手到各自寻获下一个佳人,再分手寻觅下一个。
直到全世界甚至伦敦大笨钟都告诉我们时候不早了,年纪不轻了,才和此时此刻手握着的结婚,
这就是大部分现今人自由恋爱的婚姻,谁曾说胜过盲婚哑嫁呢,至少寻获真爱。

你继续:喏,这就是为什么有永恒的爱,没有永恒的爱情。
至于有没有永恒的爱,还是另外一回事呢,有些也只不过是相濡以沫,得过且过就算了。
若谁在面子书上写:我会爱你一生一世,抑或,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
永恒那么滑稽,你说这些一笑置之的文字,却好像成了以后的诅咒。
是不是以后我们分手了,就是我过完我这一辈子了?是不是我们分手了,你的这一生也跟着完了?
不然怎么叫一辈子?一生一世?

我说:你太执着执拗了,爱情是那么不理性的。
你问:不理性等于不当真。
我答:不是。
你接下去:那就是没有永恒的爱情咯,不然为什么有"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之说。

我举了一些例子:
夏如星的爸爸死后,被葬在母亲的坟墓旁,他们以另一种形式,继续长相厮守。
《天梯》里苗天的父亲也一样死去,陪着那已经灯油枯尽的妻子。
这不是道尽了永恒吗。

浩山在《我的爱如此麻辣》告诉夏如星:这世界上既有永恒的东西,也没有永恒的东西。
这答案最贴切,最真实不过了。
我们曾经相信山盟海誓,是因为我们那时太年轻。
分道扬镳了才看开世间没有永恒的东西。

你说:我想开始学会观星了。
我问为什么。
你答:因为星星是最永恒的东西之一啊!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依旧在苍穹闪烁不定,可是有些在几亿光年前就不存在了。
那我说:我要学会研究顽石和海水了。
你问为什么。
我答:就算世界末日,也还没海枯石烂啊!


你我傻笑,原来最永恒的,竟是连永恒是什么都不懂的非生物。
没关系,反正长大后,我们不再相信永恒了。

不懂花开只一次的爱情。
听着蓝又时的《曾经太年轻》




变了

人家说女大十八变,那男的呢?不会变吗?
也许变得连爸妈都不认得吧。
我们每一天都在变,至于是不是蜕变,那就要看现在的你和以前的你,有没有升华抑或有所进步,
才算是改头换面,蜕变了吧。
而我,有没有蜕变?我不知道,不过就算有也是很少吧。

近来无事,重回第一个已经被封锁的家,也就是我第一个部落看看。
里头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也有很多篇文章,记载着从开始玩部落到去年的点点滴滴。
有些是心事、有些是宣泄、有些是伤痕、有些是勋章。
当初没想到要有一个人气的部落,就只是写爽,看爽,分享爽。
里头的文字有些对现在的大家,的确不堪入目,让人啼笑皆非,简直贻笑四方。
但,我接受,只因那些是岁月的痕迹,是时间的证明,是回首的凭吊。

张小娴很讨厌看回她以前写过的作品,因为她说有太多不完美,太多缺点了!
我们也何尝不是呢?每每翻阅以前的作文簿,都会讶异和厌恶,为什么当初的想法如此幼稚天真?
若要拿去堆填区,这些作文簿绝对最适合不过了。
看着看着,我们开始羡慕,为什么当初的一场电影,一份礼物,我们可以欢天喜地,
我们开始羡慕当初因为简单而快乐的自己。
而现在就算幸福降至,也愁眉不展。
这也是蜕变的一部分,你很难怪不知足的错。

看着看着我的第一个家,原来也挺多人留言的。
而那些留言的人都已经没有联络了,就算现在去告诉她说:诶!原来你以前很常留言在我的部落呢!
也突兀非常。

很多人说部落格是写给以后的自己看的,我也蛮赞同,可我似乎没什么勇气去看,所以一次一次的搬家。
有个千疮百孔的家,的确有点接受不了,但那就是我的过去,有何办法?
渐渐的,开始有点接受那些不完美,
当我一次次浏览现在还在继续写部落格的网路红人,他们的过往,何尝不是跟我们一样。





这也许是蜕变的证明吧!
蝴蝶那么婀娜多姿翩翩起舞,怎么会想到自己在还未蜕变之前是只蛹?
从第一个家,搬到第三个家,就算没有白宫那么富丽堂皇,宏伟壮观,
但也是我能力所及,也是我最满意的了。

你要如何原谅时光遗失的过程,要如何才能容忍它发生
听着张悬的《如何》

我变了,你呢?


Sunday, 14 October 2012

很久

有多久没有一个人去看电影了?很久了,有差不多一年多两年。
回到那间熟悉的电影院,就连人事已非的感觉都没有,的确没有什么好怀念的了。
还记得当初一个人去看过了几部电影和贺岁片,而这一次看的是《男人如衣服》。
好笑归好笑,有人说很好笑,可是我却主观的认为麻麻地,因为感情线不够创意与张力。
有人讶异为什么一个人去看电影,有些人赞赏那是一种勇气。
我相信世界上有很多人和我有同样的举动,而不是孤僻。
就像在《家好月圆》凌B对素秋说他在英国与他妻子那七年里最舒服的日子就是在电影院,因为他不用找话题,可以静静看戏。
所以既然在看电影都是静静地看,为什么要烦恼找谁来陪。
可尘世间人儿就是因为不甘寂寞,所以延伸了很多与“陪”有关的工作,如陪坐,陪笑,陪睡,就连陪伴也是一份工作。
因为你的责任仅限陪伴,曲终人散。

有多久没有完整看完一本小说了?很久了,有差不多一年多两年。
看着那些有政府糖果书券买回来的小说,堆积如山,当然也积了几丈风尘。
好不容易才把两本小说看完了一本是张小娴的《我的爱如此麻辣》和藤井树的《猫空爱情故事》。
看的有点辛苦,也许不喜欢读书了,也许是这两本故事情节终究没有惊天地泣鬼神,也许我厌倦了言情小说。
他们两本都有一个共同点,主观认为的共同点,就是它们两的结尾才有一点起色,一点像是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有多久没煲香港连戏剧了?很久了,有差不多一年多。
好不容易才把《飞虎》和《巴不得妈妈》看完。
现在还以迅雷而不及掩耳的速度继续《天梯》和《雷霆》。
相信在这个假期结束之前我可以把其余两部追完,也得要他们的集数出完才行。

有多久没有连续几个星期睡到下午两点才起床?很久了,有差不多几个月了。
就是那么夸张的睡眠,差一点成了长眠。
才醒来没那么一下再又天黑,天黑了又那么一下子,全部人睡了,自己也该睡了。
这样的时间比较快过,而且我很懒惰。

有多久没有看报纸了?很久了,差不多一两年了。
这个可怕的人,竟然连新闻也不看,真是井底之蛙!
真是宅男,真可怜他穷得是时事知识啊!


在人生的某个情节里,我们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迂回地说不上那感觉是什么。
原因除了触觉麻木,那件我们再一次重复的举动,也许隔了就算没光年般夸张,但也,很久了。
这个差不多一个月的假期里,重复了很多很久都没有在做的事情。
“很久”虽然不比“曾经”,那么高雅,但同样的让人掉进回忆的漩涡,回首当初的往事。
人生的某个阶段或某个情节,就像重复,然后再回忆:有多久没有。。。
然后自问自答,很久了。

莫文蔚在《外面的世界》也有:在很久很久以前。。。
童话故事的开头也有:在很久很久以前。。。






那种看烂成绩的痛心疾首,很快就要在成绩公布的那天到来了。
那种感觉也搁了很久,上学期的事了。
自己知自己事。